“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是指一套规范并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旨在管理销售活动并优化销售流程,以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提高销售效率,并满足客户的需求。它涵盖了从销售机会的识别、跟踪、转化为订单,到售后服务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实现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之间的最佳平衡。以下是有关于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1

一、销售部门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0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8份。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年及在加入公司前从事电话行销工作不足一年的新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2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12份。

三、电话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技术部同志具体负责,在每日下班前10分钟内将统计结果交部门经理审核。

四、传真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采取员工自报、项目经理监督抽查的方式,在每日下班前公司或部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员工发传真必须有详细的传真记录,包括联系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及传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电话联系的传真不能计入当天传真记录,虚报传真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六、本着“日清日结、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与传真量原则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对未能当日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延迟下班半小时完成;对延迟下班尚未完成的员工周日必须来公司加班,由值班经理监督完成。

七、对电话量与传真量规定落实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给予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月总结大会上通报嘉奖。

八、传真量及质量是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转正、工资调档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2

1.考勤制度

各组销售主管做好销售员的日常工作安排,每周末向销售后勤提供各组销售人员下一周排班表,以便做好考勤记录。

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需遵守公司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一经发现代打卡当即给予黄牌警告并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上班未打卡按迟到处理,下班未打卡按早退处理,上、下班均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销售人员早班(夏、冬季)以8:30分为准;晚班(夏季)以9:00,(冬季)以9:30为准。如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三次黄牌警告并处罚30元;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二次黄牌警告并处罚100元;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做辞退处理。罚款当即以现金形式支付销售后勤。

如有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销售经理请示,得到同意方可离开,强行离岗者罚100元/次。因事假不能准时到岗者,而应事先通知销售助理,并扣除当日工资(一至二个小时10元,半天20元,一天30元)。如因病假无法准时到岗者,需出示医院当天开出的病假条并扣除相应工资(一至二小时10元,半天15元,一天20元),如无病假条则视作事假处理。

如一个月内请假两次以上或连续超过两天以上的,销售助理将其情况汇报至总公司由总公司按照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销售主管每周要保证6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早上9:00到岗),当天接客户、热线组的销售主管必须早九点到岗。对主管一周进行一次考核,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一律与上条处罚相同。

2.新来访客户

为加强销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前台电话和客户做如下规定:

销售员要明确客户来电来访目的,有无联系过的销售人员,只要客户表明是购房(非市调类)且没有明确销售人员则一律视为准客户,按当日值班表顺序依次接待。如果有特殊情况也要顺序接待,事后上报销售经理、销售主管共同商议决定;明确市调客户由销售经理安排人员负责接待。禁止销售员在前台互相推让或争抢客户,发现后严肃处理。

注:违反规定者处以50-100元/次罚款,销售主管100-200元/次,销售经理承担管理责任200元/次。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从重处罚或予以除名。

3.成交原则及撞单处理原则

⑴成交原则

销售部保护销售员工的辛勤劳动,但同时提出’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原则。客户确认制度,采用’公平竞争原则’、’友好协商原则’来处理各种’撞单’情况。

公平竞争原则:

1.从客户打来第一个热线电话,第一次走进销售部大门,销售员按顺序依次接待客户,应给予最热情周到的全程销售服务,同时做好来访来电登记。此客户为该销售员的客户,直到最终成交。该销售员享受全部业绩和佣金。

2.老客户(无论是否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新客户未明确指定销售人员的,则按销售部新客户标准接待;若指定原销售员接待则视为原销售员的老客户。

3.老客户(无论是否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新客户与老客户同来的,则无须再明确销售人员,由原销售员接待。

友好协商原则:

销售员发现撞单后,应事先进行友好协商,成交后按事先达成一致的意见分单,公司鼓励销售员的友好合作精神。

友好合作原则:

销售小组、销售员之间应该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不断培养自身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禁止销售员为私人利益,说有损整体团结的话和做损害团队利益的事。

客户选择原则:

如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销售员黄牌及开除处理。此客户由销售经理重新分配销售员接待,原销售员不得与客户联系。

⑵严禁销售员以给予优惠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禁止销售员协助客户以各种名义,各种目的的抄房行为。

销售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委婉的拒绝客户提出的任何违反《销售管理制度》规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事。

有关两个销售员共同跟进一个客户,其中一个(假设为乙)为争取客户,暗示’可以拿到优惠’,如客户直接投诉,将给予乙计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如果销售员投诉,将给予乙警告一次;

甲深度接触客户,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高折扣或特殊优惠成交,则业绩与佣金的分配为甲得60%,乙得40%;如甲在深度接触客户,乙在知情的情况下以高折扣成交,则佣金、业绩100%归甲,并给予乙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

⑶销售员撞单处理:

如客户已经委托甲购买(通过甲将定金或诚意金交纳给公司或指定银行),但当时没有客户需求的房号,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推荐客户其他房号(或引导客户改变购买意象)成交,则业绩与佣金的分配为甲得60%,乙得40%;如前题同上,乙在知情的情况下推荐客户其他房号(或诱导客户改变购买意象)成交,则佣金、业绩100%归甲,并给予乙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

无论在乙是否知情的情况下,客户已在甲处正式成交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3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业务管理,确保达到每年度具体目标,不断提升经营绩效,实现公司和个人业绩不断提升,根据销售业务人员以下简称业务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销售部门主管和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内勤等坐班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作息规定

一公司实行满月工作制,每名业务员每个月可享有带薪假期四天。

二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六08:3017:30,午饭时间12:0013:00,周日休息。其中,周六下午15:00可下班。

三业务员每天08:30到公司参加例会,汇报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会后方可外出办理销售业务。

四外出办理销售业务的业务员下午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时,可不进行打卡或者签到。

第四条业务员出勤管理

一在办公室上班的业务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或者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在外出差的业务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除了按正常的时间上下班以外,每天晚上应将当天的行程、所见的客户等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备。少发一次邮件扣发当月工资20元。

三业务员每次出差返回公司必须填写客户资料,整理自己的重点客户、意向客户、一般客户,重点客户应定期整理和梳理。

四若有事需请假的业务员,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离开公司。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核。

五业务员每个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三天的工资旷工超过3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需说明情况并报请总经理审批。

六业务员离职未办理手续前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病假需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

第五条销售部门主管职责

一负责推动、完成并提升公司预定的销售目标

二执行公司所交付的各种事项

三了解市场动向并督导、带领业务员执行任务

四处理部门的日常事宜及工作中出现的异常状况

五新入职业务员的培训及销售业绩的激励

六控制部门的经费预算及掌握业务员的具体工作状况

七随时稽核销售人员的各项报表及单据

八按时向总经理呈报销售部下列表单:

a每周、月、季度及年度销售报表

b收款计划及回款报表

c销售业绩的提升计划和目标

d部门人员的考勤月报。

九定期拜访管辖范围内的客户,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联络感情并考察其信用状况

十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业务员基本要求

一态度谦逊,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勤勉上进。

二注重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得体大方。特别是在客户面前,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言行。

三严守商业机密,对于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绝不泄漏于他人。

四不假公济私。严禁销售人员在外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严禁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五有大局观,有团队意识,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尊重上司,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友爱,若有业务上的冲突需报主管领导处理,不得私自寻求解决途径。

六不贪求小利,不弄虚作假。报账实事求是,清楚明了。

七严禁私自截留或挪用公款。

第七条销售事项基本要求

一业务员正式到职后,应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在短时间内掌握公司主要产品的性能、规格及价格构成,以便在与客户洽谈时表现的更为严谨和专业。

二按日、周、月、季度和年度制定自己的销售计划和目标,每日工作内容及次日工作计划必须上报主管领导。

三积极参与订单的进度跟踪,包括货品的生产、物流、安装及收款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了解产品的品质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和抱怨。

五定期拜访和回访客户,了解市场动向并收集以下资讯:客户对产品品质和价格的反应、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额、竞争对手的价格动态和销售状况、同类产品的研发趋势等。

六为了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销售人员应根据自己业务进行状况,如实填写《客户信息表》,及时发送到公司专用邮箱。

七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变更价格和承诺折扣。

八强化自身议价和谈判能力,在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多变、不卑不亢地处理退换货及客户的不合理要求。

第八条货款处理

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订单的约定时间督促客户支付货款。

二业务员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当日上交到公司财务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

三不得私自以支票或其他方式抵缴收回的现金。

四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五必须以公司所核定的信用额度管制客户的出货量,以减少坏账损失。

六产品若因品质问题可以换货,但严禁随意承诺客户退货,或以退货的手段来冲抵欠款。

第九条客户拜访

一试用期和正式的业务员每周应拜访不少于15个客户包括老客户,每天将所拜访的客户、行程、主要体会及存在问题等发送到业务主管电子邮箱。每个所拜访客户的潜在销售额应在2万元以上。

二业务员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连续4周未完成拜访任务的,每少拜访一个客户扣发当月工资20元,发现一次拜访弄虚作假扣发工资100元,并取消当月电话补助费。特殊情况由业务员提出申述,公司审查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三拜访客户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条销售人员的薪资构成方式为:底薪+提成+补贴+各种奖励。业务员入职第二个月公司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十一条公司业务员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但为了鼓励先进、杜绝消极,试用期间基本薪资规定如下:

一业务员到职后,只要单月销售业绩达到x万元以上即可申请转正,享受公司正式业务员的待遇。

二试用期业务员的工资按入职时的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第三个月仍然不能达到保底业绩量者,由本人提出理由申述,公司酌情给予延后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过公司审核不适合在公司发展业务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正式业务员薪资管理

一正式业务员的工资按公司每年的标准执行。

二正式业务员每月销售额xx万元,连续两个月未达到的,每月基本工资降到90%连续三个月未达到的,每月基本工资降到70%,并且公司将与其进行面谈。

三公司单独设全勤奖200元/月,每迟到一次、早退一次或请假一次全额取消。

四公司单独设年终奖,全年累计请事假达到x天、迟到达到x次的全额取消。

第十三条为保证订单签订后能及时收款,实行业务员的薪资与回款挂钩管理。

一除定金外,如果在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30日历天内货款到账的,当月工资加提成全额发放

二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60日历天内回款的,业务员当月工资按工资加提成额的90%发放

三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90日历天内回款的,业务员当月工资按工资加提成额的70%发放

四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90日历天仍然没有收到货款的,业务员工资暂停发放

五若尾款已成坏账,则坏账的30%须从所经手的业务员薪资中扣除,并发通告

六若遇客户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客户办理原因、合同签订条款限制等,可于发生坏账的当月底前向公司申请并说明缘由,公司视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销售提成方式

一个人销售提成:原则上按照销售额扣除回扣后按实际回款的x%提成。

二特价商品、特殊订单经与公司协商并同意后,按订单回款的xx%提成。

第十五条业务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或100元~300元底薪加薪,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方式,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二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三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需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七全年出满勤的

八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九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十六条对于年度累计销售xxx达到xx万元、xx项目销售xxx达到xx万元的,公司将给予带薪年休假和公费旅游,具体时间由业务员个人申请。

第十七条业务员凡是涉及到以下事项,公司将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500元,或者追回有关钱物后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挪用或截留公款者

二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

三出卖公司商业秘密从中牟利,或虽没牟利但情节严重者

四私自将本公司业务订单转给他方者

五长期不去执行销售任务或发现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者

六因公差外出,用公款干私事情节严重者

七因公出差在外,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

第十八条业务员出差除经总经理特批外,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票不能乘坐动车和高铁一等座和卧铺机票只能乘坐经济舱,五折以下机票可自行购买,超过五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作废。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工厂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厂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是我厂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市场预测

第三条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技术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外贸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外贸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第三章经营决策

第六条根据工厂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科提出初步的年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厂部审查决策。

第七条经过厂务会议讨论,厂长审定,职代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工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四章产销平?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销售科根据工厂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副厂长批准。

第十条销售科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参加各类订货会议,要本着先国家计划,后市场调节,先主机配套,后维修用户,先外贸后内销,照顾老用户结交新用户,全面布点,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第五章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好预报铁路发运计划的工作。

第十四条发货应掌握先出口后内销,先主机配套后维修,先远后近的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产品销售均由销售科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科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导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在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纱,派人前往。

第六章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销售科每年比喻一次全面的有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工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销售报表。

十、市场调查及预测工作管理制度文参考格式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5

□总则

本规则是规定本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销售管理制度典范(A)。

□营业计划

(一)每年择期举行不定期的业务会计,并就目前的国际形势、产业界趋势、同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内部状况等情况来检查并修正目前的营业方针,方针确定后,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其内容包括:

1.制品种类、项目;

2.价位;

3.选择、决定接受订货的公司;

4.交货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约款品。

(二)有关未来的产品,应按下列要项作为评核:

1)所生产、销售之产品必须是具有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势及不为竞争者所能击败的特色。

2)竞争者新产品的制造方式、设备等应取得专利权。

(三)产品种类及项目,应视行情的好坏,订货的繁易等条件,按下列各项进行评核:

1)停止多种类少数量的营业方针,并以尽量减少种类、增加单位数量为原则。

2)2)以接受订货为主,订货量需加上确实标准品的`预估生产销量。

3)所接受的订货数量很多时,除应自行生产外并应注意其他商品销路。

(四)商品价格的定位须区分为目前获利者与未来获利者,并考虑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价位来决定产品的种类。

(五)在选择、决定往来的订货公司时,须以下列为重点方针:

1)从未来的贸易、特别需要或重要的产业着手。

2)推展公家机关及地方公共机构的开拓。

(六)交货及付款日期,则须恪守下列各项方针:

1)到期必须确实交货。

2)收到订单时,须要求正确的交货日期,并且规定有计划性的生产。

(七)在订立契约时,要尽可能使契约款项能长期持续下去。

□营业机构与业务分担

(一)营业内容可分为内务与外务两种,并依此决定各相关的负责人员。

1.内务:

(1)负责预估,接受订货及制作,呈办相关的文案处理。

(2)记录、计算销售额及收入款项。

(3)处理收入款项。

(4)统计及制作营业日报。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书。

(6)印制、寄送收据。

(7)发货包装及监督。

(8)与客户进行电话及其他相关联络。

(9)搜集、整理产品及市场调查的相关资料,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典范(A)》。

(10)制作收发文书。

(11)进行广告宣传及制作、发布广告媒体。

(12)计算招待、出差、事务管理及旅行费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务。

2.外务:

(1)探寻及决定下批订单的公司。

(2)对下批订单后的状况进行调查、探究及掌握。

(3)与客户做估价、接受订货及延揽交易。

(4)接受订货后、负责检查、交货的各项联络、协调与通知。

(5)回复客户的通知及询问。

(6)做有关产品进厂及检查的联络。

(7)开拓、介绍客户。

(8)客户的访问、接待及交际。

(9)同业间的动向调查。

(10)新产品的研究、调查。

(11)制作客户的问候函。

(12)请款、收款业务。

(二)外务工作通常会依据客户别或商品别,分别由正、副二人负责工作。正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副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代为执行职务。

(三)关于营业方面的开拓及接受订货,则由所有负责管理者及经理负责支援及进行接受订货的联络指导。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6

一、应收款项流程

为保障公司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加强回款工作的力度,结合目前各种实际回款情况,经财务总监与市场部商议起草,特制定本流程。

1.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签订应规范,按照关于“产品供销合同”的诠释。

2.合同拟定好之后需由市场部主管核对款项无误,并签字核实,然后由财务盖上公章认定为有效合同。之后由相关负责销售人员传真给订单客户,通知付款。

3.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不同标准和管理办法。

(1)标准:额度在一万元之内

全款到账后,采购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2)标准:额度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

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定金不得少于50%。定金到账后,采购给予备货,①剩余款项在备好货之后,发货之间到账给予发货。②在合同范围内发货,货到后二个工作日内必须把其余款项补上。(以上两种情况需上报上级领导的,批准后根据情况执行)

(3)标准:额度在三万元以上

属于公司的大客户,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在一定弹性空间内,定金在30%至50%之间,定金到账后,采购给予备货,此后流程参照标准二执行。

(4)标准:额度由担保人承担

担保资格: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担保人员需在产品供销合同、提货单、出库单上签字。同时通知领导批准得以施行。款项由担保人跟踪催付,出现死账赖账的情况,在担保人的工资中扣取。

二、合同履行的跟踪:

(1)在业务人员收款期限内,对回款工作进行督促并协助财务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2)业务人员逾期未收回余款,填制工作事实报告连同A.规范合同.B.有效的送货单C.发票回执单.D对方负责人详细资料登记表,将回款的事宜移交给上级领导全权负责。

(3)上级部门接到报告,落实责任人,制定对应措施,时刻关注货款的.回收情况,避免因超时效期或遗失证据而导致的坏帐,死帐。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死帐,坏帐,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4)每签订一笔新合同,请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详细资料并填制《对方负责人详细资料登记表》,以便在货款回收发生障碍时可有多种途径保护我公司的债权。

(5)如需总部发函给较严重的欠款单位,向总部填写申请,连同相关证据阐述事件的缘由,总部收到申请后立即着手办理,并直接将函寄给欠款单位,进行催款。

(6)在平时的收款工作中如由其他特殊需要,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与上级领导沟通、联系。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7

总则:

为了更好地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高公司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和制度体系。销售部的所有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1、销售部工作流程

流程图如下

1.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一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一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景,并理解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景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1.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销售管理员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销售管理员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1.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景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景(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管理员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1.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销售管理员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4)由销售管理员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5)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6)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管理员存档。

1.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1.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1.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管理员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管理员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1.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管理员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2、销售部关键技能

销售部的组织结构:

2.1销售总监的关键技能

(1)参与制定公司营销战略,根据营销战略制订公司营销组合策略和营销计划;

(2)负责重大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

(3)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完成营销目标和营销计划;

(4)根据市场及同业情景制订公司新产品市场价格;

(5)负责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主持制订、修订营销系统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7)制定营销系统年度专业培训计划并协助培训部实施;

(8)协助总经理建立调整公司营销组织,细分市场建立、拓展、调整市场营销网络;

(9)分解下达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市场营销预算,并根据市场和公司情景及时调整和有效控制;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访重点客户,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11)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2.2销售经理关键技能

2.2.1制定销售战略

销售战略涉及销售策略,销售目标,销售计划和销售政策等具体包括:

(1)进行市场分析与销售预测;

(2)确定销售目标;

(3)制定销售计划;

(4)制定销售配额与销售预算;

(5)确定销售策略。

2.2.2管理下级人员

下级人员的管理是销售经理的重要职责,其具体资料包括:

(1)设计销售组织模式;

(2)招募与选聘下级人员;

(3)培训与使用下级人员;

(4)设计下级人员薪金方案和激励方案;

(5)陪同销售及协助营销。

2.2.3控制销售活动

(1)划分销售区域;

(2)销售人员业绩的考察评估;

(3)销售渠道及客户的管理;

(4)回收货款,防止呆帐;

(5)销售效益的分析与评估;

(6)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2.3销售管理员的关键技能

(1)搜集、统计销售数据,实现销售信息的上传、下达;

(2)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3)熟悉公司产品介绍、产品卖点及适应区域;

(4)熟悉公司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流程;

(5)建立销售报表体系,定期组织销售效能分析、评估;

(6)负责登记管理各类业务相关台账,文件档案管理以及部门日常行政工作。

2.4销售业务员的关键技能

(1)掌握所属辖区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市场变化规律,提出具体的区域营销计划方案;

(2)扩大所辖地区的销售网络,熟悉本区域的市场特点、营销特点,与本区域大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做好本区域的市场调查与分析预测工作,开发新客户,为客户供给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4)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5)帮忙或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

(6)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产品改善、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2.5售后服务的关键技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全面负责销售与客户服务部质量活动;

(2)负责组织产品竣工之后交接之前的验房及防护工作;

(3)主持商品房交付工作和质量回访工作,组织进行售后保修工作;

(4)负责组织顾客满意度测量工作;

3、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景、终端用户情景、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景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景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景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职责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构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管理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管理员开出的〈销售出库单〉资料要详细、准确。因开票资料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管理员承担职责

(9)销售管理员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管理员要及时存档

(11)销售管理员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景,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管理员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管理员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景周统计表

4)销售情景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景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景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景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潜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透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实施监督

销售总监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

公司高层领导,销售总监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条类比法

主要透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比较法

主要根据公司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比较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制度管理资料

第十一条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五章产品销售员管理

第十四条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持续良好关系;

3、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9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

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及政策。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耐火材料销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

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

五、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1、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天、硅砖90天)以上的;

2、合同金额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

3、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

4、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

5、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

6、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图纸的审核

B、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

C、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

7、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

8、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结算事宜。

9、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

10、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

11、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

二、合同的传递

1、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

2、合同传递的部门

1)生产部

2)技术部

3)财务部

3、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

4、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

5、销售合同由营销部订货室每年装订一次,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则

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