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进一步健全多元化供应体系 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除按照法定最长年期采用出让方式供应外,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供应方式供应。 1.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并由土地使用权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的供应方式。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 2.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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